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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5日電)中共雲南省委前副書記仇和受賄案今天在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被控收賄人民幣2433萬元(新台幣約1億1710萬元)的仇和當庭認罪、悔罪。本案將擇期宣判。 新華社報導,貴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8年至2015年,仇和利用擔任中共雲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雲南省委副書記等職務上便利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幫助他人推進計畫、銀行貸款、調整工作。 檢方指控,仇和非法收受、索取商人劉衛高等13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433萬多元。 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5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相關證據,仇和及其辯護人進行質證,仇和還提出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仇和曾長期在江蘇政壇歷練,是中國大陸國家副主席李源潮當年的舊部屬,屢獲李源潮提拔。仇和當年在江蘇省宿遷市鐵腕推動醫療、教育等改革,有人形容他是「個人英雄主義」、「酷吏」。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2015年3月公布,仇和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同年7月底,仇和和中共江蘇省委前常委兼南京市委前書記楊衛澤一同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雙開)。10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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